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7日是全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七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2023年青岛市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青法委办发〔2023〕18号)部署要求,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主题,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成立了以中心主任张永彩同志任组长,李杰、张广福、田安峰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的班子成员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各自岗位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引领中心各岗位、各班(组)职工参与到学习宪法的热潮中去,做到人人学习宪法,通过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宪法的方式来弘扬宪法精神,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习教育活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在主题党日、党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和相关法律法规。11月27日,中心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宪法法律法规集体学习活动,并于会后参加了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夯实了知法守规的基石,弥补了学习中的薄弱环节,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也充分激发了广大党员学法、懂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保障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增强宣传时效,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单位主题活动。借助“12.4”国家宪法日这个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服务大厅等站、点发动集中广泛宣传,依托电子飘窗、活动海报、大型LED屏等载体,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导全中心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抓好此项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在各业务窗口掀起尊法学法学法用法的热潮。接下来,中心将依托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持续发力,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着力提高民政行业领域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从而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