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上祭奠平台!

用户服务管理与隐私保护协议

一、总则

1.1 为便于广大用户开展“网上追思”活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会同合作方创建了网上服务平台,并制定了《用户服务管理与隐私保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请用户认真阅读协议并接受全部条款。

1.2 用户同意本协议内容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注册过程中只要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与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达成协议,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1.3 用户注册成功后,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在本人帐号下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项负法律责任。

1.4 用户可以使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每项服务,当用户使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各单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1.5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协议,以及各单项服务条款和公告可由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用户在使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随时可能对其的修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用户一旦使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的各项内容,包括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可能对服务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成为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用户。

二、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2.1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帐号的所有权归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帐号的使用权。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录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问题,以及问题所带来的后果,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2.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只有透露你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你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4)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5)为维护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的合法权益。

2.4 注册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帐户,使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其他产品或服务,访问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在线祭奠网页等,必须同意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收集用户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并将这些资料用于改进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及网页内容。

三、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使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上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不得上传、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和骚扰、中伤、粗俗、猥亵及道德上其它令人反感的内容,以及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其它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等内容的信息;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未经允许,不得利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不得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等;

(4)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严禁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 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应该向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及其合作公司、关联公司进行赔偿,使之免受损害。同时,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有权视用户违反协议条款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进一步制止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对恶意注册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帐号或者利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从事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其帐号,并视司法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3.3 用户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3.4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当给予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等额的赔偿。

四、服务内容

4.1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根据用户提供的逝者资料免费制作逝者网上纪念馆,并为用户提供献花、点歌、敬酒、上香等祭奠服务和生平、留言、音容笑貌、纪念文选、管理本馆等纪念功能。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应该同意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同时,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等均不作担保。

4.2 用户使用本服务,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互联网连线所需的一切必要设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经有法律资格为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4.3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期间因此类情况造成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另外,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权利。

4.4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一部分),无论通知与否,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5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保证用户信息数据的安全。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数据丢失,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对于用户故意损害他人利益、恶意中伤他人、侵犯他人其他权利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保留处置权,配合公安部门并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追究其责任的证据。

4.7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精神,将终止其密码、帐号或本服务(部分服务)使用,并将您在本服务或者部分服务的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用户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的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同时承认并同意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并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用户理解并同意若本服务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者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有权关闭该馆:

(1)给在世者建立网上纪念馆,当事人提出异议;

(2)给去世者建立网上纪念馆,直系亲属提出异议;

(3)对逝者不尊重,在申请表格中填写的内容不真实;

(4)使用虚假资料注册、在馆名上刻意耸人听闻、涉及中国政治敏感问题、存在其它严重不良影响等情况。

如果用户未遵守以上条款,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保留取消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同时保留审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协议条款的权利。

五、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商誉权)

5.1用户专属权利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呼吁用户也要同样尊重知识产权和他人合法权益。若用户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请按照以下说明向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提供资料∶

1.权利人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和/或依法可以行使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权属证明;

2.请充分、明确地描述被侵犯了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并请提供涉嫌侵权的第三方网址(如果有)。

3.请指明涉嫌侵权网页的哪些内容侵犯了第2项中列明的权利。

4.请提供权利人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5.请提供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如指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出处,即:指网页地址或网页内的位置)以便我们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联系。

6.请在权利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我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如果本权利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请您签署该文件,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

注意: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5.2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的资料和图象均以获得信息为目的;

(2)所有的资料和图象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3)所有的资料、图象及其任何部分都必须包括此版权声明。

六、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七、其他

7.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的放弃。

7.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7.5 用户在发现存有任何违反本服务协议或其他单项服务条款,以及违反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各类公告的情形时,应当尽快通知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注:

本服务协议双方为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下称)与"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